第152章 徐述夔诗书案

蔡嘉树一听大喜,“如果土地到手,我一定好好报答先生。”

事后,童管家便向刘墉投状,指控徐家书籍含有反动言辞。

这桩案子到了刘墉手中后,性质陡然发生了变化。

刘墉在仔细审阅诗集后,认为其中言辞多有愤激之意,建议对其进行严格处理,并迅速将此事奏报给乾隆。

乾隆接到刘墉的奏折以及徐述夔的诗作后,顿时勃然大怒。

他认定徐述夔身为举人,所作诗词语句中多有“怀念前明、诋毁满清”的意图,应当予以重治其罪。

事实上,翻遍所有诗句和小说,所谓有问题的内容,无非就是那么几句被刻意上纲上线的话,

比如“大明天子重相见,且把壶儿搁半边”一句,被乾隆钦定为反清复明的铁证。“壶儿”被曲解为“胡儿”的谐音,暗指清朝统治者;

而“明朝期振翮,一举去清都”这句,同样被解读得极为致命。“明朝”被认为是追忆明朝,“去清都”则被认定为要离开清朝统治之地,蕴含着兴复明朝、背离本朝的意图。

乾隆怒不可遏,用拳头叩击龙案,吼道:“悖逆至极,必灭其族”。

另外官府还查明,徐述夔建造了一座“一柱楼”,并在楼壁悬挂《紫牡丹》图,

当时着名诗人沈德潜应邀题咏,其诗中有“夺朱非正色,异种亦称王”的句子,

就是这句评语,沈德潜也被牵连进去了,乾隆批示:“此乃大逆不道之语。”

乾隆对这起案件的处理可谓极其严酷。徐述夔、徐怀祖虽已去世多年(徐怀祖在案发前一年离世),但仍被判处挫骨扬灰之刑;

其孙徐食田、徐食书以及名列校对的徐首发、沈成濯,连同陶易的幕友陆琰,被判处斩监候,秋后处决。

徐家财产全部没收充公;为《和陶诗》作跋的毛澄,杖责一百,流放三千里;

扬州知府谢启昆,东台县令涂跃龙杖责一百,罚做三年苦役。

原礼部尚书沈德潜,虽已去世,但因其撰文称赞徐述夔,被追夺一切谥号。

原告蔡嘉树虽有挟私报复、恶意告发之嫌,但因徐述夔悖逆书籍终究是由他揭发,故免予刑事处分,予以释放。

这场诗狱案牵连范围极广,不仅徐家惨遭灭门之祸,当地其他徐姓族人也未能幸免,一些徐姓族人无奈之下,只得远走他乡隐姓埋名。

此案在全国引发了极大恐慌,人们因害怕家中书籍犯忌讳,纷纷自行烧书。

乾隆更是借题发挥,在全国范围内搜缴违禁书籍一万三千多册,仅江苏一省就抓捕了两千多人。

徐述夔诗狱案,堪称乾隆朝文字狱的典型案例。

也有人认为,乾隆此举意在震慑江南文人,警告他们不要对朝廷说三道四。

刘墉也忒不地道了,为了显示才华,主导了这起文字狱案,成了被人们诟病的污点。